(6)《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6.设置高等学校除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门槛外,《高等教育法》针对大学或独立学院的设置还规定有哪些条件?

  大学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设立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制定。

  设立高等学校,应该依据其层次、类型、所设学科类别、规模、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使用相应的名称。

  是2006年9月28日教育部发布的(教发〔2006〕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必须具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务的专职领导班子。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

  称为大学的中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14.《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关于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师比应达到多少?

  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

  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施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 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000元。

  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

  普通本科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24.《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拟要求“去筹”、正式设立的普通本科学校,须在其正式批准的筹建期满后,由其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

  凡提出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申请,在经由教育部形式审核检查通过后,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未通过教育部形式审查或未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的学校,若仍需设置,需在下次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凡未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教育部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主管部门。

  26.《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是什么?

  指导思想是:“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的设置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宗旨,以《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依据,以优化布局结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正确地处理高等教育资源存量与增量、规模与质量、当前与长远、速度与效益的关系,控制高等学校设置的数量,着力解决高等教育结构和质量上的问题,推进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是:统筹规划、按需设置;坚持标准、从严掌握;公平公正、规范审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管理、分级负责。

  27.《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应着重考察的几个维度是什么?

  (1)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紧迫需要,全方面分析其设置的必要性。注重考察所在地区经济社会状况、各类人才需求预测和社会吸纳能力,人口的数量和结构,现有高等教育资源的结构与布局。

  (2)地方教育改革发展状况。高等学校的管理与质量,毕业生就业率、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各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3)地方政府对高等学校的经费保障状况。《高等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其举办的高等学校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证高等教育的经费逐步增长。需进行高等学校设置的,其全省(区、市)近三年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年均须达到5000元;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年均在5000元以下3500元以上、省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达到18%以上的,从严控制;低于上述水平且当年高等教育生均事业费没有明显地增加的,原则上不考虑。

  28.《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关于成人高等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1)全力发展以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成人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主要采取函授、夜大(业余大学)、电大、自学考试等业余教育的形式。

  (2)充分的发挥成人高等学校在我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一部分用以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一部分为成人自学考试教育,一部分并入普通高等学校。

  (3)个别科类特殊、在当地高等教育资源的结构布局中具备极其重大的补充和完善作用的,可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考虑单独改制为普通高等学校。拟并入或改制为普通高等学校的成人高等学校,须按国家规定的高等学校设置程序报教育部审批。

  (4)鼓励省级、市级教育学院与师范院校或综合性院校合并。对于单独改制并更名为普通师范院校或其他多科性院校的,应视各省(区、市)高等学校设置情况和学校具体条件从严控制。

  “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将按照“一年中东部、一年西部、一年民办”的节奏安排高等学校设置工作。

  教育方针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提出来的一定时期的教育工作的总方向和总目标,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新时期国家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人的根本性问题。它对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的确定和教育方法的选择都有决定的意义。它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

  教育方针与教育目的是统一的。教育方针制定时必须同时规定教育目的,只有教育目的达到了,才可以说教育方针实现了。因此,教育方针的表述往往包含教育目的的表述和实现教育目的的途径。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总的教育目的,结合学校的性质、层次、任务和特点,制定出各自学校的培养目标。教育目的是抽象的,教育目标则是具体的。

  学科就是按照学问的性质所划分的门类。学科的基本特征是学术性。学科是大学的基本元素。

  专业是高等学校中根据学科分类把学业分成的若干门类。它是学校与社会联系的桥梁与纽带。

  学科体系结构包括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学科方向。根据当前国内外通用学科分类法,我国把学科归纳而成七大学科门类。

  课程教学体系又称为课程结构,它是本科层次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高等学校课程体系分为两大类:一是必修课;二是选修课。必修课又分为三类:一是公共必修课;二是专业基础必修课;三是专业必修课。

  (1)培养目标不同:本科培养理论基础扎实、专业基础宽厚、专业相关知识新颖,具有创新、开发、设计、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专科培养理论知识够用、具有较强动手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2)培养方案不同:课程教学体系不同,本科侧重理论教学,选修课较多,专科侧重实践教学,选修课较少;本科注重设计、创造、研究能力的培养;专科注重应用能力培养。

  (3)教育工作的侧重点不同:本科注重学科建设,把学科建设作为教学工作的核心任务,当成学校工作的龙头;专科注重专业建设、动手能力培养。

  (4)师资配备要求不同:本科重视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培养,高级、中级、初级教师组合呈倒三角形组合,专科为正三角形组合。

  (5)领导体制不同:公办高校都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本科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专科一般是院级管理体制。

  主要包括学科方向建设、学科梯队建设、基地建设和项目建设四个方面。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发展的核心。

  43.高校学科建设的三个任务是什么?学科建设的核心是什么?学科建设的原则有哪些?

  三个任务是:一是人才教育培训;二是科学研究;三是学术梯队或团队建设。学科建设的核心是:学术梯队或团队建设。学科建设的原则是:适应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超前性原则,共生性原则。

  (2)实施人才战略,强调以人为本,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突出教授和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1)五有理念:唯有名师,才有名校;唯有特色,才有水平;唯有重点,才有地位;唯有成果,才有前途;唯有需求,才有发展。

  (2)大师理念:蔡元培先生任北大校长时讲到:“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也”;梅贻琦先生任清华大学校长时讲到:“所谓大学者,非谓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