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将推进产学研深层次地融合,建设一批农药创新工程中心、部级农药应用创新重点实验室;推动校企共建协同创新实验室(基地),提升我国农药产业原始创新、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

  农药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大范围的使用在农业、林业、卫生等领域控制有害生物,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为推进农药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与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制定了《“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将建设一批农药创新工程中心、部级农药应用创新重点实验室;推动校企共建协同创新实验室(基地),提升我国农药产业原始创新、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

  全面推进农药标准体系建设,以农药评价、产品质量、安全使用、残留限量、环境风险为重点,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引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健全农药标准体系。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大范围的使用在农业、林业、卫生等领域控制有害生物,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十四五”时期,是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是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高水平发展的重要五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特制定本规划。第一章 规划背景

  经过70年的发展,我国农药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农药生产、使用、出口大国。“十三五”期间,我国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农药创制能力慢慢地加强,产品结构明显优化,在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方面发挥了无法替代的作用。

  生产能力慢慢地加强。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农药原药、制剂、中间体等全链条生产体系。2020年全国农药生产企业170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93家,全国农药总产量170.5万吨(折百,下同),产值近3000亿元,利税超过200亿元,从业人员100万余人。农药产品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还出口到188个国家和地区,2020年出口量126.9万吨,出口额117亿美元。我国有11家企业进入全球农药行业20强,总实力和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强。

  品种产品结构逐步优化。2020年全国农药品种数量714个,比2010年增加97个。目前生产中使用的高毒剧毒化学农药(不含杀鼠剂)品种10个,比2010年减少13个,使用量占比由5%降到1%以下。截至2020年底,农药登记产品总数41885个,比2010年增加12688个。其中,登记的杀虫剂占比由53.2%降到43.5%,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由21.9%、21.1%和2.1%分别提高到26.0%、26.7%和2.8%。

  经营使用逐步规范。农药经营门店布局趋于合理,质量追溯体系初步建立,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购销台账管理全面实施。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药经营单位32.5万家,其中23.3万家纳入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农药质量合格率逐年提高。“十三五”时期,农药抽检合格率由84.2%提高到96.2%。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水平慢慢地提高,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坚持节约世界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现代农药产业体系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完善政策扶持,强化科学技术创新,补齐发展短板,推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农药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时期,围绕农药产业发展的新目标,着力构建现代农药生产体系、经营服务体系、安全使用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研发创新体系。

  (一)优化生产布局。根据国家级、省级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总体布局,引导农药企业入驻符合产业定位、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的合规园区,发挥园区区位优势和产业链优势,促进产业做优做强,加大退出高风险、高污染产能的力度,控制过剩产能。东部沿海地区,稳定化工园区农药发展,适度扩大优势园区规模,重点发展化学农药创制生产,淘汰落后产能。中西部地区,强化对入园农药项目的综合评估,严把生产许可关。优先发展生物农药产业和化学农药制剂加工,适度发展化学农药原药企业。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重点江河湖泊等环境敏感区,从严控制农药生产项目建设。

  (二)提高产业集中度。根据资源禀赋、交通物流、科技发展等生产要素条件,坚持市场导向、创新驱动、政策扶持,着力打造一批农药产业集群,提高生产集约化水平。依托东部和环渤海地区先进技术和人才优势,培育一批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创新型、出口型企业。针对中西部生态要求和产业现状,重点培育一批生物农药优势企业和绿色农药制剂加工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全链条生产布局,推进农药企业集团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逐步改变农药企业多小散的格局。

  (三)调整产品结构。面向重大病虫防控和农药减量化要求,对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最新要求,支持发展高效低风险新型化学农药,大力发展生物农药,逐步淘汰退出抗性强、药效差、风险高的老旧农药品种和剂型,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充分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大力发展水基化、纳米化、超低容量、缓释等制剂,适应大中型施药器械和多元化用药需求。严格控制粉剂和有毒有害助剂的加工使用,逐步实现农药剂型的高效化、绿色化、无害化。

  生物农药:微生物农药(白僵菌、绿僵菌、枯草芽孢杆菌等)、农用抗生素(多杀霉素、春雷霉素等)、生物生化农药(性诱剂、植物诱抗剂等)、RNA及小肽类生物农药。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克百威、灭多威、氧乐果、磷化铝、氯化苦;禁止壬基酚用于农药助剂。

  推行绿色清洁生产。按照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原则,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工艺改造,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和工艺设备,促进农药生产清洁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大力推广微通道反应、高效催化、反应精馏成套技术,优化工艺设计和生产流程,鼓励设备更新,推动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连续化、智能化,减少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降低能耗。建立健全农药绿色标准体系,完善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农药产品质量,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推动现有环境问题整改,促进农药绿色高质量发展。

  2. 绿色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定向转化/拆分技术、高效“三废”治理技术、农药副产物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有毒有害物质(溶剂)替代技术、酶催化、反应精馏成套技术等,提高农药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支撑水平。

  3. 连续化生产技术。针对农药行业的硝化、氯化、氧化、加氢等危险工艺过程,研究开发和应用微通道反应等新型装备及连续流工艺技术,提升反应过程安全性、提高收率、降本增效,实现生产过程清洁化、精准化、绿色化。

  (一)优化经营网点布局。按照农药风险管控和供应便民的要求,分区域分层级优化农药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布局,严格控制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数量,在农产品优势产区和产粮大县合理布局农药经营门店数量,满足病虫草鼠害防治需求。完善农药供应链条,在农药需求量大、交通物流便捷地区布局一批农药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农药经营社会化服务,促进农药经营由单纯的分散卖药行为向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技物结合服务转变。到2025年,农药经营单位数量不超过30万家,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数量控制在1.5万家以内,农药经营使用一体化企业达到2000家。

  (二)规范互联网农药经营。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的互联网经营农药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落实农药互联网经营平台管理责任,明确互联网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制定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和网络经营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推行农药网上实名购买、溯源管理。加强网络经营跨部门协同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防止互联网经营者违规销售农药造成安全隐患。

  (三)推进标准化门店建设。制定农药经营门店建设服务标准,在重点区域打造一批农药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提升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水平及开方卖药、指导服务水平。完善农药经营台账,健全农药可追溯平台,实现农药溯源管理。到2025年,全国农药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1万家以上,力争农药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覆盖率达到50%,果菜茶重点区域基本实现全覆盖。

  山东、河北、河南、广东4省,各1000家以上;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10省区,各500家以上;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海南、重庆、贵州8省市,各100家以上;北京、天津、上海、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9省区市(兵团),每省份不少于10家。

  (一)推进化学农药使用减量化。统筹病虫害防控需求和农药减量化要求,淘汰高毒低效化学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推进病虫害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大力推广高效施药器械、智能化精准化施药技术、交替轮换用药等措施,提高农药利用率。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

  “十四五”时期,推进实施农药减量行动和绿色防控,示范引领化学农药使用减量化。

  2. 建立绿色防控整建制推进县。到2025年,在全国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区建立绿色防控整建制推进县500个,示范带动引领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

  3. 建立农药使用监测评估体系。到2025年,分区域、分作物建设农药使用量评估监测站点200个,完善农作物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方法,科学开展农药使用调查监测评估。

  (二)推进农药使用专业化。扶持发展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改善设施设备条件,着力提升粮食主产区、重大病虫源头区统防统治服务能力。加强植保专业队伍培训,在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主产区及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草原鼠害等主要发生区,逐步推行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明确熟悉病虫害防治和农药安全使用的专家或技术员分区包干巡回指导,推进落实农药交替使用、安全使用、按照安全间隔期使用等措施,推广普及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训县级以上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1万人,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及乡村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20万人,粮食主产区指导员覆盖率达到50%以上,鲜食农产品主产区达到80%以上。各部门按职责加强农药使用的专业化指导。

  (三)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规范,逐步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定点调查监测,开展县乡村三级回收试点,依托“无废城市”建设,探索不同区域有效回收模式和机制。建设一批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储运站点,确定一批资源化利用单位,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引导农药企业改进包装工艺,鼓励采用环保和便于回收的包装材质,逐步淘汰铝箔袋包装,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数字化平台,促进农药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到2025年,力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以上。

  强化风险监测评估。构建完善农药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农药风险评价能力建设。分区建设一批农药安全风险监测点,配套完善相关设施设备。针对登记使用15年以上的农药品种,加强对使用效果、作物药害、抗性变化,以及农药残留、人畜中毒和环境影响等方面监测评价,推动低效、高风险农药逐步退出,防范使用安全风险,健全农药登记后使用环境风险监测和再评价机制。到2025年,完成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再评价,构建高毒高风险农药风险评价和淘汰机制。

  (三)强化检验检测支撑。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登记试验管理制度。加强试验单位的监督检查,规范农药登记试验,确保试验质量。积极推进农药登记试验管理体系与国际接轨,加强实验室国际合作,推动试验数据互认。

  (四)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顶层设计,全面推进农药标准体系建设。以农药评价、产品质量、安全使用、残留限量、环境风险为重点,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引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健全农药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农药标准国际化。

  (一)加强绿色农药研发。面向重大病虫草害防控需求,围绕农药原创分子靶标发现,分子设计、清洁化生产等,加强新型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低风险化学农药的原始创新,充分利用合成生物学技术,推进农药创制、更新换代。加大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的研发力度。鼓励纳米技术在农药剂型上的创新应用。不断优化改进农药生产工艺,积极引入微通道和连续流动等新工艺新技术,实现低碳节能清洁化生产。研究完善基于病虫害与农药应用相协调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技术体系,提升农药创制效率和农药精准利用效率。

  (二)加强创制能力建设。优化协同创新路径,加大优势科研资源整合、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加快农药科技成果的孵化转化。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农药创新工程中心、部级农药应用创新重点实验室;推动校企共建协同创新实验室(基地),提升我国农药产业原始创新、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以解决农药产业重大关键难题为目标,将农药创新型人才培养纳入农业、科技、教育等相关人才培养计划,为农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完善创新机制。加强农药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改进科技项目管理方式,重大研发项目推行“揭榜挂帅”和“赛马”制度。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协同创新,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农药领域科学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完善科技评价机制,以解决问题、成果产出为考核导向,强化农药领域创新基础研究和集成应用研究,为农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 发展智能高效施药技术。研发基于3S技术、机器视觉系统、喷雾自变量等自动化施药装备及技术,开发航空植保配套制剂,大力推广对靶精准智能施药技术,提高农药利用率。

  3. 加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新品种、新剂型、新工艺的研发创新,依托大学、科研机构及创新型企业,建立农药创新协同机制,培育一批农药技术创新中心。

  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单位,要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多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规划实施。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规划、计划或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规划指导,加大扶持措施,促进农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鼓励企业开发、引进先进设备和工艺,提高绿色化、智能化、连续化生产水平,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高污染、高风险产能。完善农药登记审批制度,加快生物农药、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特色小宗作物用药、林草专用药登记。加大高毒农药替代、病虫害统防统治、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建设的扶持力度。

  健全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投入支持保障机制,拓宽投资渠道。通过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农药风险监测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高毒农药替代产品推广应用、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的支持力度。将农药研发纳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新农药、新剂型、新工艺研发创新。鼓励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农药企业升级改造、转产转型、产品研发、清洁化生产和专业化应用。

  建立健全农药监管服务体系,理顺农药监管职能,建立一支懂政策、懂法规、懂业务的农药监管服务队伍,全面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完善农药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农药登记与生产许可的衔接,建立健全农药诚信体系、追溯管理体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依法追究违规使用者的责任。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经济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和资源利用等要求,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引导企业加强新增产能、新设生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污染排放、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评价管理,上下联动、部门合力推进规划落实,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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