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区教育系统招聘355人大部分正式编制!

日期: 2024-07-30 11:43:53 作者: 软件

  面向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原985院校、原211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自主招聘与引进,不限户籍。

  1.招聘与引进教师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给予正式聘用并入编。

  2.招聘与引进的研究生可享受80平米经济适用房(超出部分按市场行情报价购买;连续在教学一线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下同)、本科生(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院校、原985院校、原211院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可享受60平米经济适用房。

  3.应聘第二中学教学岗位的教师另可享受5万元的资金补助(首年支付60%、次年支付40%)。

  为适应达拉特旗教育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根据《达拉特旗委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建议》,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及双一流大学公开招聘教师50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高级中学20人: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2人,日语1人,政治1人,地理1人,物理1人,生物2人,化学1人,音乐(小提琴)1人,足球教练1人,啦啦操教练1人,通用技术1人,心理健康2人。

  (二)初级中学30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道德与法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2人,音乐2人(乐器专业人才),体育2人,美术2人,信息2人,心理健康1人。

  在招聘过程中,各学段学科人数根据现场招聘真实的情况,经招聘小组议定,适时调整。

  (一)招聘的教师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达拉特旗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

  (二)正式录用转正定级后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8万元安家费(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不享受此待遇)。

  (四)招聘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达拉特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一)凡是合乎条件有意向应聘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就近参加达拉特旗教育局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进行的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各部属师范院校发布的专场招聘会为准。

  (二)应聘者也可将《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2019年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命名为“应聘学科+毕业院校+姓名”发送到电子邮箱:,投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专场招聘会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招聘短缺情况,对短缺科目的应聘者电子简历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试讲、签协议时间及地点。

  (三)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相关规定的,则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能源与环境学院现拥有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和能源与动力工程四个自治区品牌专业、两个一级工学硕士点、五个二级工学硕士点、一个自治区重点学科、一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学院是以教学为主,科研促进教学的教学单位,学生主要学习能源与环境领域的基础理论,及各方向专业方面技术知识。学院具备实验总室机构设置,下设热工流体基础实验室、环境工程专业实验室、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实验室、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实验室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实验室。

  因工作需要,内蒙古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拟招聘实验管理岗2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1、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的落实、物品及仪器的领用和借用、保管、实验室秩序的维持、仪器维护与保养、仪器使用记录和保养记录、实验开出记录及完成情况记录、实验室承担的各项科研登记记录与内容记录、进入实验室的外来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接洽和条件提供、实验室卫生、安全、防火防盗、废弃有毒物质的处理、基本试剂耗材的领用和补充及记录等。

  2、教学实验课程的准备,及时解决实验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保证教学实验的正常开出和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4、具备一定的仪器维护技能,具备对本专业自制实验器材耗材的基本制作能力。

  2、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6、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学院有关专业背景,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硕士阶段为全日制统招,教育经历各阶段必须学历、学位双证齐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实验管理岗1: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环境科学(083001)、环境工程(083002)、市政设施建设工程(081403)、土壤学(090301)、生态学(071300)、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1)。

  实验管理岗2: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08140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热能工程(080702)、工程热物理(070701)、流体机械及工程(080704)、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制冷及低温工程(080705)。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1、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可附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扫描件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发送至指定招聘邮,并在标题中注明“应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11月15日。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核对是不是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简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系(学院)、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初审:根据应聘者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来校参加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来校参加复审,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或应聘者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验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测试题目测试现场给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考试总成绩上加2.5分;学校引进博士的配偶在考试总成绩上加2.5分;政策加分不重复享受。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验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政策加分

  3、考试总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不加政策加分的情况下,应聘者总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线、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与考察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在三甲以上医院自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的,取消资格。

  2、考察。学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学习)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学校确定。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学院召开党政教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

  2、学校审定拟聘结果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咨询及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1、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办理就业三方协议签订、报到等相关后续。

  2、受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5年,合同签订后办理社保缴纳等相关手续。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赤峰市红山区2019年公开选聘133名高校毕业生公告根据《2018—2020年红山区教育布局和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经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红山区政府批准,2019年红山区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区中小学校,现公告如下:

  二、选聘计划本次共选聘133人。其中,初中语文11人,初中数学9人,初中英语5人,初中音乐2人,初中体育6人,初中美术1人,初中政治2人,初中历史4人,初中地理2人,初中物理3人,初中生物9人,初中化学1人;小学语文24人,小学数学18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音乐11人,小学体育15人,小学美术9人。

  三、选聘条件(一)职业要求:拥护中国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岗位学科与任教学科一致)。

  (二)户籍及年龄要求:具有赤峰户籍,近五年毕业(2015年—2019年)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均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其他高等院校(含港澳台及世界一流大学,国外大学需是在中国教育部备案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均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一)发布选聘公告。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红山区教育教学网、一览红山人才网及部分高校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网络预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21日)。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确认是不是满足选聘条件,符合条件者可直接下载《赤峰市红山区2019年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进行填报并自行打印,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自荐材料等一同发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三)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布的面试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需携带毕业生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生所在院校毕业证明、学位证或应届生所在院校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业成绩单(须有院校盖章)。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所报岗位,在现行国家中小学教材内自行选择试讲内容,要求使用普通话,并有适量的板书内容,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地点拟设在吉林省长春市、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红山区教育教学网、一览红山人才网及部分高校等网站发布。

  3.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个人分数。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发布全部面试人员成绩。如同一学科选聘计划名额中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现场召开选聘领导小组会议,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当场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为拟录用人员签发《红山区拟录用通知书》。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个人档案或通过邮寄方式将个人档案发至红山区教育局档案室(电线),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选聘待遇录用人员工作单位为红山区城区初中和小学,列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

  六、纪律监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的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另外的事项(一)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