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器材搬迁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器材搬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响应单位。(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准,自行提供),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上的支持和售后服务。(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财务情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6)供应商需具有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搬迁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实验室、库房和资料室所有的设备和家具。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磋商文件。8、服务期限:供应商需在收到搬迁指令单后14日内,完成所有物品的搬运。如有变化,服务周期随实际搬运方案再调整。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能够准确的通过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有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注: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2.合格供应商可在2023-04-04 09:00至2023-04-11 17: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响应。3.5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2023-04-17 14:00,迟到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磋商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若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请供应商关注远瞩采购云平台站内通知。(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确认审核身份。(2)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三份(需密封、胶装成册),提交至代理人员。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3)按有关法律法规当场无法解密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响应资格,不纳入评审范围。